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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本文是十堰市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,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2日~11月26日,详情请看下文。
十堰市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>和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>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0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将十堰市下半年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.考生网上申请时间:11月22日~11月26日;
2.十堰市现场确认时间:11月23日~11月26日、11月29日;
3. 现场确认地点:社会及系统考生确认地点在十堰市招生考试院302室(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三楼),联系电话:8654349,考生可乘15、16、18、28、31、85、86、87、99路公共汽车在市体育中心站下车;助学班考生分别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、湖北医药学院、汉江师范学院进行。
4.毕业审核时间:11月30日~12月30日;
二、申请条件
考生需满足《十堰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》(http://www.hbea.edu.cn/html/zxxz/index.shtml)规定的要求,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,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。
三、申请所需材料
1.《十堰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。
2.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(含正反两面),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后退还考生。
四、申请步骤
1.考生登录“十堰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”(http://zk.hbea.edu.cn/portal-web/login)(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);
2.在“考籍管理”页面中,点击页面左侧的“毕业申请”,选择毕业专业,核实本人基本信息。如考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相片、专业、层次等信息有误,需联系十堰市招生考试院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;
3.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,对照专业计划核实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合格,系统中“毕业条件判定”合格结果仅供参考。如符合毕业条件,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《十堰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;
4.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,本人须按照系统提示时间,持毕业申请材料到十堰市招生考试院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。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,需委托他人办理的,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《十堰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》(附件2)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5.现场确认信息后,考生或被委托人在《十堰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上签字确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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